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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科室:

气温逐渐升高,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宴席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民间厨师)必须按规定做好申报工作,如实报告就餐时间、地点、人数,以及厨师健康状况。各所要负责做好登记,督促各村协管员及时报告信息。

二、严格实行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农村厨师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农村家宴操办经营活动的民间厨师要做好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资料台账,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督促其每年必须接受一次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民间厨师操办农村家宴。

三、严格实施预防性检查制度。要落实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质量、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饮用水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和食品加工用具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负责督促农村家宴事主搞好家宴场所清洁卫生工作,指导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和锅碗瓢盆等用具消毒工作;盛装生熟食品的用容器、工具分开使用,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和食品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要深入企业、农村和学校,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对流动包饭车、网络销售等新业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要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儿童,严防农村及学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县食药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子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