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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子政发〔2020〕13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县政府对2001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本次共清理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64件,其中以县政府文件发布实施71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发布实施83件。通过清理保留的52件,需要修改或重新发布的92件,废止或失效的20件(具体清理结果见附件)。

二、本次清理出的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决定需要修订重新发布的,由实施部门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起草报送县政府重新发布实施,逾期未修改未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决策依据。

三、本次清理出的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失效的,自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子洲县政府(办)保留的文件目录(52件).pdf

          2、子洲县政府(办)修改的文件目录(92件).pdf

          3、子洲县政府(办)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20).pdf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