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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实施《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2021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精神,我办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子洲县促进企业挂牌上市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21〕12号)暂停实施。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