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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机构:

《子洲县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子洲县构建县乡(镇)村

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发〔2021〕16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的意见》(陕医保发〔2021〕57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69号)精神,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切实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县、乡(镇)、村服务网络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末端延伸与便捷利民,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构建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在医保经办服务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下沉经办业务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补齐经办服务短板,提供更加贴心暖心服务。坚持便捷高效。推动服务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经办服务扁平化、高效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坚持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好基层医保服务工作。

(三)工作目标。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系,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服务下沉“就近办”、数据联通“快捷办”、综合授权“一窗办”、无卡就医“码上办”和特殊业务“暖心办”,大力推进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以人性化为导向、制度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构建以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室为节点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全县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机构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现有人员和设施,设置医保服务站(室),乡镇(街道)命名为“医疗保障服务站”,村(社区)命名为“医疗保障服务室”,统一设置服务窗口,做到场所固定、人员到位、标识明显。一是各级医保服务体系统一采用市级医保部门设计医保服务站(室)的标牌、标识,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确保网络畅通,业务正常办理。县医保局统筹安排全县基层医保服务建设规划、工作推进,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及动态更新,履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人员培训等职责。二是医保服务站(室)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医疗保障服务站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普及、医保报销台账建立和管理、参保信息的变更、参保档案管理、参保缴费宣传引导、“三重保障”制度落实台账、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门诊慢特病的建档备案和申请、异地转诊和备案、医疗救助初审和日常信息报送、完成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医疗保障服务室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普及、医保报销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医保巩衔政策落实、参保缴费宣传引导、参保缴费资助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参保信息管理及变更、“三重保障”制度落实台账、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门诊慢特病和“两病”人员档案管理、日常信息报送、老弱病残等群众医保代办服务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保工作人员。2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人员不低于2人,2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人员不低于1人,各村(社区)分别配备1名医保工作人员。

(二)推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全省、全市医保经办服务清单,根据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要求,梳理各项医保政策,完善经办服务种类、扩大经办服务范围。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便捷高效服务。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对群众申请经办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

(三)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县级医保经办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加强与税务、银行等单位的业务衔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

(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街道)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医保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医保报销台账管理、参保群众门诊慢病申请、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申请、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更改、异地备案等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码上办”。对符合门诊特殊病及“两病”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主动提供上门帮代办服务。在普及“智慧医保”实现“码上办”的同时,保留传统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群体需求。

(五)打造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行风建设,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六)开展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将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分批次、逐层级开展经办服务业务培训。强化对医保政策理解掌握,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过程中,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当好意见收集的“调查员”,提供政策咨询,把医保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当好政策普及的“宣传员”。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和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切实将医保服务工作在镇村落实到位。7月25日前将“医疗保障服务站”和“医疗保障服务室”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县医保局。

(二)健全服务机制。县医保局要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明确职责、理顺机制、落实责任。不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积极引导县乡(镇)村三级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完善,提升业务经办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医保局要重点围绕医保改革后新增职能、经办业务等内容,扩大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保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