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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子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约谈制度(试行)

为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特建立本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

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二、约谈情形

(一)案件发生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全年发案数较上一年度上升30%及以上的。

2.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内部一个月内发生3起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一季度内发生6起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单案损失50万元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

(二)案件侦办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发生单案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且30日内侦办未有明显进展的。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国务院、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办,且30日内侦办未有明显进展的。

3.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年内对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处置不及时、核查不彻底2次及以上,且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中断、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行业监管漏洞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

(三)行业监管

1.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被监管单位、企业出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

2.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两卡”,被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

(四)宣传防范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宣传防范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问题的。

(五)隐患整改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国务院、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问题隐患,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的。

(六)上级通报

1.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被国务院、省、市联席会议以文件、会议通报批评的。

2.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被国务院、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文件、会议通报批评的。

3.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一年内被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

(七)综合考核

1.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

2.县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综合考评连续3个月在全县倒数第一的。

(八)其它情形

县联席会议认为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三、约谈实施

(一)约谈组织:由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发起,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加人员: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约谈程序:

1.被约谈对象汇报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问,被约谈对象答复。

3.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四、结果应用

(一)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约谈会议纪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及被约谈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单位每半个月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任务。

(二)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县委政法委提出建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取消本年度相应工作评先创优资格。

2.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被约谈单位所在党组(党委)通报,建议取消被约谈对象本年度评优、职称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