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正文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深入贯彻各级有关森林督查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开展好子洲县2022年两期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势头,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子洲县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张小锐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吴雪冬 县林业局局长

              张 峰 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鹤飞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案件查处组、植被恢复组。

(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吴雪冬担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曹锦刚担任,组员从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县林草资源保护站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计划,协调和督导我县开展2022年两期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组织召开我县两期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相关会议,推进整改工作进度。

(二)案件查处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副局长曹锦刚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杜成权、县林草资源保护站站长闫涛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从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县林草资源保护站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案件查处组分为刑事案件办理小组和行政案件办理小组。两小组负责违法图斑外勤调查取证工作后开展立案、相关法律文书查阅等工作。各乡镇挂村领导负责组织有关村干部,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指认,确定涉案人员和范围面积等信息。对不配合调查、对抗调查并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移交公安、纪检部门,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处理。

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部违法图斑的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及刑事案件移交工作。

(三)植被恢复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吴雪冬担任,副组长由县林业局副局长裴高原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担任,组员从县林业工作站、县林木种苗推广站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根据核查摸排和案件查处情况,按照“生态优先,调整产业,促农增收”的原则,科学制定毁林开垦受损林地植被恢复方案,组织实施复绿工程,确保“种得下,有效益,不反弹”。

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制定土地整理、毁林开垦受损林地植被恢复方案,2023年6月前完成受损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为己任,充分认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尽快恢复森林植被,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对核实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坚决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案件过问登记制度,对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逐案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干预执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当地党政领导干部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干预案件查处或恢复植被不力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和问责。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各组要各司其职,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案件调查组要实行案件分工包干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实行分案到组,责任到人,确保案件查处工作高效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在整治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特别是重特大案件进展情况、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四)严格督查,严厉问责。整改期间,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慢、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