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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切实做好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确保按期高效优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年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办理工作达到“三个100%”,即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件规范率达到100%、建议和提案办结率100%,代表、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和答复满意率95%以上,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应当公开的复函全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县政府办将采取督办、抽查、走访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

二、规范办理流程

(一)签收核对。交办会期间,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核对、签收本单位承办的县“两会”建议提案。

(二)调整期限。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由县政府办统一交办(见附件1),需要调整或增加办理单位的,相关单位应在交办会召开一周内向县政府办督查科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经核准后予以调整,逾期不再变更。5月25日前,所有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调整完毕。

(三)规范答复。

1.时限要求。所提建议提案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主办单位应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单位须积极配合并将办理意见及办理情况提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形成答复意见。办理工作时限从交办之日起计算,应在3个月内办结。个别情况复杂确实需要延期的,报经县政府办、县人代委、县政协提案委同意后,可适当延长1-3个月,并需及时告知提出人,但最迟必须在10月底前办结。

2.复函类别。建议提案答复函应以承办单位名义答复,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不得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答复函要简明扼要,突出解决问题,不说空话、套话,切忌流于形式或成为工作汇报。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提案的不同办理结果,参照答复函模板(附件6)对办理结果按“A”、“B”、“C”三类标记回复。其中,“A”类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解决的,以及承办单位能够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B”类指所提问题自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C”类指所提问题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自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的,或留作工作参考的。

3.复函的方式。建议提案答复函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并行模式,按统一格式行文。各承办单位将答复函初稿及征求意见表(附件4)送达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送领衔人),并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完善,最后经分管县级领导审核签字后(附件5),将正式答复函寄送代表、委员,联名所提的建议提案,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委员,同时抄送县政府办督查科,并按照种类分别抄送县人代委或县政协提案委。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提高答复意见针对性,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全过程沟通协商,积极主动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县政府办要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列入重点督查,采取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电话催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事中督办与事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并按阶段通报办理情况。

四是坚持依法公开。各承办单位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任务表

2.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任务表

3.委员来信交办任务表

4.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和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5.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分管县长意见表

6.答复函模板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流程图

子政办发〔2023〕59号附件.pdf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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