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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相关单位人员调整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对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对全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将联络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记录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子洲县人民政府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贺小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智利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杜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武龙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祖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崔奋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党   鹏 县教体局副局长

           乔   峰 县工贸局主任科员

           赵发金 县民政局副局长

           鲍   峰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保卫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梁亚雄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冯泉聚 县环保局副局长

           马   健  县住建局副局长

           马红飞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盛洲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飞 县文广局副局长

           王   鹏 县卫健局副局长

           曹锦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续甫慧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申   靖 县林业局副局长

           党   鹏 县教体局副局长

           马   博 县医保局副局长

           高   鹏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玉银 县总工会副主席

           白   瑜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   维 子洲县火车站站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疾控工作分管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2

子洲县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卫健局:牵头研究拟订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对重大疾病防控、环境健康风险开展监测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制订重大疾病防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依法建立与健康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并组织落实。研究探索并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中药辅助治疗,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负责重大疾病的科研攻关任务,为重点疾病防控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依据。

县委宣传部: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的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做好重点疾病防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普及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县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将防治重大疾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和救治救助,严格执行《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

县发改局: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调运。科学核定、适时调整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

县教体局: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之中。加强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推广体医融合,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加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扩大体育场馆开放。

县工贸局: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重大疾病防治药品、试剂等生产供应和产品升级,推动专利即将到期药物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

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疾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对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安监管场所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政策和规划。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结核病、尘肺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县司法局:负责制订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控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

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专题研究,落实医疗卫生人员薪酬待遇政策。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基础性工作。

县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配合县卫健局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实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指导和监督。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执法。组织引导地方病病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减少地方病发生。

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引导重大疾病游客及时就医,防止重大疾病在旅游团队中扩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有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中受影响人员的疾病防控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

县林业局: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要向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倾斜。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源人畜共患病的预防、预报和控制等工作。

县医保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将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防控作为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扶贫政策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倾斜,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

县总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残联: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精神,组织做好相关重大疾病致残患者的康复救助,以及重大疾病患者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教育等工作。

子洲火车站:负责铁路相关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环境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以及铁路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