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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为全面推动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水资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把节水型社会作为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中,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过度使用向主动节约的根本转变,全面增强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用水方式转变,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节水模式和消费模式。

2.坚持制度创新与设备更新相结合。建立健全节水制度,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以设备更新为重点,普及节水型器具,推动各行业节水行动,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坚持政府指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加强政府对节水工作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考核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教育方式,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

4.坚持统筹兼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分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工作目标

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政策体系,在水资源管理上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健全水量分配制度,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在生活上普及节水型器具,实现高供水保证率和高用水效率,力争2023年12月底前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节水措施

合理调配地表水与地下水、新鲜水与再生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耗等节水行动,强化行业总量和强度控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为100%,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1.农业节水方面。积极落实农业节水增产行动,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在蔬菜种植基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和计量监测,开展节水型灌区建设。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发改局配合,各乡镇落实)

2.工业节水方面。注重开发使用促进清洁生产、符合循环经济的工艺和设备,发展节水产业,重点开展工业园区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将用水效率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探索建立用水超定额产能的淘汰制度,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取水,完善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县工贸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配合,各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落实)

3.公共机构节水方面。加强机关单位日常节水管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水利局配合,各相关创建单位落实)

4.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应≤1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县发改局、县水利局牵头,县住建局、陕西省水务集团子洲供水有限公司配合、各乡镇落实)

(二)深入落实各项节水制度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强化管理入手,夯实节水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6〕234号),积极落实区域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一是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将再生水、城市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二是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实施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抓起,确保节水设施到位。四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政策,对城市单位、居民、非居民按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五是落实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加大节水奖励、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推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等的投入,政府落实节水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使节水专项资金投入每年占财政支出的比例≥1‰。六是制定节水管理与奖惩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管理活动,每年评比表彰一次,推广节水先进单位经验,并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实施处罚。(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配合,各乡镇落实)

(三)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节水器具的推广是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关键。一是节水器具的推广介绍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以产品展示会、产品展销会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推荐节水器具;组织市场专项检查,杜绝非节水器具的销售。二是开展“节水器具进万家”活动。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本辖区的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掌握实情,了解底数,鼓励应用节水器具和应用节水措施,淘汰非节水器具。三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用水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整改,对节水不达标器具进行更换,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居住区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配合,各镇、街落实)

(四)创新政策支持方式

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节水技术、节水设备、计量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节水技术发展、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等,发展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政府投入,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实现工业园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现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工贸局、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配合,各乡镇、各相关用水单位落实)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动员全县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加大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关于县域节水新闻报道力度,普及公众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深入宣传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及典型案例,强化节水护水的舆论导向。(县水利局牵头,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工贸局配合,各乡镇落实)

(六)加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

继续完善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企事业单位及农业灌溉用水户的取水量智能上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远程管理。最终将实现全县所有用水户取水量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县用水量每日一报,每季一汇总,每年一总结。实现实时监控各行业用水量,对于超计划、超定额的用水户及时提出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7月20日前)

成立子洲县创建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和考核指标,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收集整理支撑资料,积极申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结合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任务和考核指标,认真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建立台账,并按规定整理汇总;按照市级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8月31日—9月30日)

在市水利局初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持续深入挖掘节水潜力,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汇总所有相关考核资料,完成既定年度目标任务及年度达标验收工作。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整理各项资料、汇总归档,向上级提交申报材料。筹备技术评估会议,迎接省水利厅、省节水办对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认领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对各自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出责任清单日程安排,建立重点任务周汇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节水型社会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报送任务进度、持续跟踪动态进展,对进度滞后的任务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制定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宣传方案,利用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效、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县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管。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及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标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全县通报,限期整改。

附件:1.子洲县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子洲县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指标

3.《子洲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pdf


附件1

子洲县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小锐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高 路 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赵亚龙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丁 峰 县财政局局长

         王加停 县工贸局局长

         刘培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叶 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成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安 源 县教体局局长

         李俊宏 县税务局局长

         张海涛 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局长

         拓 鑫 县住建局局长

         张智利 县卫健局局长

         刘满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小国 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高 举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闫多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瑞萍 省水务集团县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王育林 县污水处理厂厂长

各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公共机构的节水管理工作,在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负责党政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达标;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保障供水安全;对各镇街、各部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指导;协助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有关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审批;负责推进水价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差别化水价体系。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的统筹、调集、管理和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节水奖励政策和节水项目资金扶持政策;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节水专项资金投入每年占财政支出的比例≥1‰。

工贸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负责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建设节水型企业示范点;协助县内工业企业制定节水规划,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中小企业节约用水工作;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加强节水、治水技术研究合作,组织引进推广节水、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供节水技术支撑;在科技计划中加大对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协调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需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农艺;建设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指导实施农业灌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市场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负责对节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节水器具认证产品和用水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县教体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广泛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将组织节水专题活动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负责节水型学校创建的审查、筛选、推荐,建设节水型学校示范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国土资源合理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造地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

县税务局:负责水资源税的征缴工作。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负责监督工业污水达标排放以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达标监督相结合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加强对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监测;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管理;负责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充分利用再生水,保护水环境。

县住建局:负责建设项目节能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负责推进城镇建设开发项目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负责新建楼房生活节水设施的推广,并配合相关单位对原有楼房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负责公园、广场、公厕等场所的节水器具推广使用率达100%,再生水利用率达20%。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城乡饮水水质监督监测工作;开展节水型医院创建工作,建设节水型医院示范点;负责做好全县医院、卫生所的节水管理工作。

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提供县域公共机构名录及开展水平衡测试名单,完成创建节水技术指标、节水管理指标、特色创新指标等工作内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宣传报道、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及时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创建工作素材,宣传先进的节水方法、经验,在全县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

陕西省水务集团子洲县供水有限公司:负责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领导本辖区、本行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本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制度,抓好农业、工业、生活各领域节水工作;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工作。


附件2

子洲县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指标

1.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为100%;

2.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

3.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

4.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5.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6.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

7.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应≤10%;

8.市政再生水回用率≥20%;

9.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1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例达到100%,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

11.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居住县节水器具的普及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