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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子洲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根据《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要求,现建立子洲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殡葬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全县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需部门协作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完成殡葬综合性重大任务;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殡葬领域其他需协调的工作。

二、组成人员成

负责人:王小萍 县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万 雄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冯丽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发礼 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

             张文忠 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苗联合 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主任

             王祖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发金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天祥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梁亚雄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冯泉聚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副局长

             马   健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苗建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加亚雄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杜芳正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张宏伟 县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强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李海林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设一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由接任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县委宣传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扎实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县发改委: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县公安局:加强对本系统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接县民政局,获取死亡人口和遗体火化数量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

县民政局:牵头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制定、殡葬服务保障、殡葬管理、殡葬设施审批监管、惠民殡葬政策、丧葬礼俗改革,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培训和行业监管工作。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殡葬设施。

县财政局: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县人社局: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行业津贴制度。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各县县区将殡葬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规划建设殡葬设施行为。

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指导支持火化环保设施、设备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

县住建局: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城县园林绿化相关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纠正和查处在城县公园绿地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殡葬设施、坟墓等行为。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坟行为。

县文旅局:加强治丧活动中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纠正和查处A级旅游景区内违法建坟的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在文物保护区内违规建墓行为。

县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出租、承包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乱收费、殡葬行业垄断行为。

县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毁林修建豪华墓地、公墓的违法行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

县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违法安葬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四、工作运行

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根据全县殡葬工作情况确定召开会议时间,也可由成员单位提议召开。在会议召开前,由牵头单位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议议定事项经负责人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确需发文由牵头单位代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县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