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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1月10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近期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人定岗全面夯实安全工作责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城镇燃气工作分管责任和业务责任,推动人员专职化,确保工作连续性。于1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名单报送专班办公室。(联系人:何向东13359125369)

二、加快“九小”场所隐患排查整改。由专班办公室牵头,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组检查组划,4个检查组抓紧动快在各自责任片区开展“九小”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1月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三、开展春节前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行动。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在春节前开展一次拉网式燃气安全大排查行动,严防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司炉人员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时向专班办公室上报本单位、本系统以及归口管理机构燃气锅炉司炉人员信息。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司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资格证件发放工作,确保司炉人员执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燃气锅炉。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