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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子政发〔2020〕34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了缓解子洲城区通行压力,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县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货运机动车在我县城区范围限制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00至22:0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通行:子洲县城区东至华星路(一号路)西至子洲县职教中心(三中)所有道路。

二、特种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不受通行限制。

三、邮政、快递、物流的货运车辆虽不受通行限制,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辆通行和临时停放的规定。

四、工程施工、油料运输车辆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城区的大型货运车辆,应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公安交通部门办理通行手续,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规定时速通行。

五、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全天候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本通告第一条所述区域和道路通行。

六、绕行路线

(一)由东向西。从绥德驶往靖边方向,自G307过境线高家砭分段处靠左行驶,经G307子洲过境线前往靖边方向。

(二)由西向东。从靖边方向驶往绥德方向,自G307子洲过境线薛家崖路口靠右驶入袁家砭大桥,经G307子洲过境线驶往绥德方向。

(三)从子洲高速公路收费站转G307。由子洲高速公路收费站路口处右转进入工业大道经苗家坪镇并入G307行驶。

(四)由东向西,从绥德方向前往靖边入高速路段。自高家砭分段处驶入原307国道沿工业大道至华星路(一号路)十字左转驶入子洲高速收费站入口。

七、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动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八、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车辆在限行、禁行范围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