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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子政发〔2021〕5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子洲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16日县政府印发的《子洲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同时废止。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子洲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pdf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