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5-01248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
| [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1-19 10:17:45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 ||
类别:A
签发人:拓明明
子政农函〔2025〕156号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复函
李兴华代表:
您所提“关于加装砖庙镇新修农产品交易市场彩钢棚和标准化小摊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我局将砖庙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彩钢棚和标准化摊位建设项目列入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项目批复后,由于土地审批问题,经与砖庙镇政府商讨,由于项目无法落地推进,经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项目实施,待审批程序完成后,再争取其他资金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高中华,电话:18791283555)
子洲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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