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5-0108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1-11 16:14:20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 | ||
类别:A
签发人:马飞
子教体函〔2025〕74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复函
荣菲、钟飞、钟常雄、杜艳梅、冯早春、韩君恒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的提案》的建议后,我局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业务股负责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我局将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等有关文件要求,教育局各科室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纳入计划而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或紧急突发事件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一事一报要求。
严格规范专项工作进校园事项,涉及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疫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体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教体局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不向中小学校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未经教体局同意,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加伟,联系电话:091272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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