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5-01094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
| [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0-28 11:01:33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 ||
类别:A类
签发人:万雄
子民函〔2025〕12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李瑞萍、马亚梅、张风、艾先龙、曹斌委员:
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西街社区推行社区食堂、关于在城区中心地段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3月25日,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西街社区推行社区食堂、关于在城区中心地段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后,我单位在4月2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赵发金同志具体承办,并3次与你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西街社区推行社区食堂、关于在城区中心地段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已解决。前期,我局聚焦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在颐和社区建成首家社区食堂,有效解决了社区老人就餐难题,群众满意度较高。基于颐和社区食堂的成功经验,我局在中心广场万家乐超市旁选址建设第二家社区食堂,采用“试点运营+动态评估”机制,委托子洲县美食美客小吃店开展2个月试运营。经满意度测评及安全评估,该企业安全意识高、服务质量好,符合长期运营条件。现正式签订运营合同,每日提供中晚2餐,老年人2餐费用不超过15元,从9月1日起正式运营。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赵发金,电话:132091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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