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0549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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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子洲县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措施,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持久发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子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办法所指水管员管理范围主要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统一管理,对辖区村(社区)分散供水进行指导。
水管员必须接受并服从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水利部门对其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村(社区)委托的辖区内的饮水安全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如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水源保护、等涉水事务。并认真做好巡查、水费收缴等台账记录,建立好档案资料
对群众反馈的各类饮水安全等问题及时现场检查、维修处置,并做好回访工作。
对辖区内发生的影响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的一般性事件应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协助村(社区)组织临时应急措施,保障水利设施运行正常。对影响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灾情应快速向村(社区)、乡镇和县级水利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村(社区)、乡镇、水行政机构对水事件的处置工作。
协助村(社区)完成乡镇、县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水利工作。
(二)水管员招聘原则、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辖区行政村(社区),公开报名,通过镇村审查、审核择优录用。
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任职条件为:
1、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管理和一般维修。
2、身体健康,常年居家务农的本村籍居民;
3、热心村级公益事业,自愿从事村级水管员工作;
4、各村(社区)对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应优先聘用。
5、思想品德好,群众基础好。
6、自觉服从村两委的领导。
7、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
水管员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所在村(社区)两委对照任职条件从申请人中选定合适人选,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查确定人选,并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水管员考核、待遇村(社区)日常考核、乡镇复核认定、县级抽查考核,水管员工资补助由几种方式统筹解决,一部分由县财政局筹资解决,一部分由各行政村(社区)利用其他公益岗解决或水费收入计提解决。工资补助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
三、主要名词解释
集中供水工程:20人以上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分散供水:20人以下供水工程(包括单人单户自备井取水)
小型水利工程:小(一)型及其以下水库、沟渠、涵闸、泵站、机电井、河道堤防、塘坝、水池(窖)等水利工程设施。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事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以水养水思路,我县出台了子洲县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管理办法,结合子洲县饮水工程现状,因地制宜的对饮水工程的长远发展,提高当地群众收入、降低维修养护成本、政策宣传等方面,提供坚实的力量。
五、解读人
王博 子洲县水利局
原文链接: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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