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31016093803P/2024-00941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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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子洲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
一、《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8号)要求。
三、整治内容
整治重点内容包含九大项27小项,按照职责分工将整治重点内容分解至各部门单位。
(一)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二)集中整治停放充电设施不足问题
(三)集中整治违规违法停放充电问题
(四)集中整治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五)集中整治道路行驶方面安全问题
(六)集中整治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七)集中整治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八)着力提升标准规范宣贯执行质效
(九)着力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
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025年巩固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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