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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绩效管理等信息5条,公开工作动态36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工作动态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具备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分别是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子洲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子洲县司法局抖音号,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县司法局未建立独立信息公开平台,统一纳入子洲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群众可通过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乡镇→政府机构→司法局查看我单位基本信息及动态,亦可在搜索栏直接搜索子洲县司法局或其它关键词索引关注事项。

(五)监督保障。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全面提高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3

0

7

17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公开内容不及时;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做好日常督促,对公开不及时现象进行监督提醒;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