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子洲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公开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主动公开造林绿化、政策性补助资金、巩衔项目、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满足广大市民的知情权。本年度,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更新完善了《县林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完善了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以减少申请,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
(三)监督保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未做到信息主动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四是信息公开内容多为领导下乡动态和会议安排部署,贴近民生、服务群众的政策、项目、资金、扶贫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特别是政策性文件未能向群众公开,导致群众政策理解不到位。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便民性、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来信及时回复,切实解决问题;同时加强规范性制度的公开,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
一是对照公开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将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林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握信息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突出抓好林业行政审批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公开,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