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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结合畜牧业“三法五条例”和我县实际,制定全县现代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同时研究制定全县每年畜牧业发展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依法对全县畜禽防疫、动物检疫、兽医卫生监督、种畜禽、兽药等业务工作实施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兽医饲料生产销售中的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现代畜牧业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等程序,认真落实好畜牧业项目投资及其申报等工作。协同县财政部门落实好中省市下达的畜牧业专项资金,同时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工作。
(四)负责收集县内、外畜牧业的经济和市场信息,分析、预测、跟踪市场动态,引导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畜牧业统计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及养殖户做好畜禽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同时做好畜禽疫病预防饲养管理等培训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
(七)负责局属各单位劳动工资、目标责任以及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的职称评审和培训工作。做好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人才队伍的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和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机构设置:
部门由 1 个本级单位和 3 个所属单位构成。3 个所属单位分别为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子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本级内设办公室岗、财务岗、项目管理岗、党建岗和 17 个基层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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