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城乡低保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摸清和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实际状况,根据《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榆政办发〔2022〕101号)以及《子洲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审核的通知》(子民发〔2024〕37号)要求,现对马岔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3月在册城乡低保家庭
二、审核时间、地址
时间 | 对象 | 地址 |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2日 | 一片区(罗卜渠村、教场村、马石畔村) |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 | 二片区(马岔村、小寨村、龙家沟村) |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8日 | 三片区(牛家沟村、大堡岔村、冯渠村) |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30日 | 四片区(续家湾村、师家坪村、吴岔村) |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
三、年审所需材料
1.所有低保对象必须由本人持全家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征信报告和2023年一卡通流水复印件。
2.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
3.重病患者必须提供半年内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
4.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5.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与协议书。
6.填写《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现场领表填写)。
四、其他事项
1、重病重残对象不方便到现场审核的,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专人统计上报镇政府,统一入户审核。
2、未按通知时间年审的,一律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
3、本通知最终由马岔镇民政办进行解释。
联系人:李涛涛 联系电话:18691994622
马岔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