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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城乡低保年度审核的通知

全镇城乡低保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摸清和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实际状况,根据《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榆政办发〔2022〕101号)以及《子洲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审核的通知》(子民发〔2024〕37号)要求,现对马岔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3月在册城乡低保家庭

二、审核时间、地址

时间

对象

地址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2日

一片区(罗卜渠村、教场村、马石畔村)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

二片区(马岔村、小寨村、龙家沟村)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8

三片区(牛家沟村、大堡岔村、冯渠村)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2024年3月29至2024年3月30日

四片区(续家湾村、师家坪村、吴岔村)

马岔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三、年审所需材料

1.所有低保对象必须由本人全家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征信报告和2023年一卡通流水复印件。

2.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

3.重病患者必须提供半年内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

4.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5.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与协议书。

6.填写《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现场领表填写)。

四、其他事项

1、重病重残对象不方便到现场审核的,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专人统计上报镇政府,统一入户审核。

2、未按通知时间年审的,一律取消其享受低保资格。

3、本通知最终由马岔镇民政办进行解释。

联系人:李涛涛   联系电话:18691994622

马岔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