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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子洲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民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公民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打造阳光民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2余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余条,答复处理各类咨询信息1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依托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运行,运行情况良好。通过线下传统广告栏公开利民宣传政策,再无其它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一律按照程序审批后上传。对网站检测指出的问题,基本上进行了及时整改,杜绝了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一是信息处理中,还存在用词不当的错误,特别是一些非民政日常业务的名词。二是办事类政策文件信息的发布相对于实际业务发文有滞后现象。

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审核力度,提升信息来源质量,从源头减少错误信息的出现,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整改,提高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加强与各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新发布的业务政策文件,同步进行政务公开宣传,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