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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裴家湾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裴家湾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今年起,我镇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工作程序,领导小组抓实报送、抓严审查、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审查各类公开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发布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内设站办结合工作实际,按流程要求主动、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信息采集、审查、公开工作。截至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网站发布(更新)信息情况

基础信息更新

领导信息

单位概况

机构职能

联系我们

9

1

1

1

动态信息发布

工作情况

财务信息

政务“五公开”

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26







百姓问政

咨询

建议

投诉

5


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个食品许可证

办理47个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公务用车一辆

16.93万元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深层次的问题公开较少;二是村民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意识不足,还是停留在咨询和口口相传的层面,对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方法缺乏必要认识,政务公开信息阅读范围不广,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及公开手段,提高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撰写信息的能力,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我镇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村民知晓度,普及获取信息的相关知识,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加村民获取有用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