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高家坪便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子洲县高家坪便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0年,我乡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包括:党建工作8条,脱贫攻坚9条,百姓问政10条,疫情防控11条,新闻发布14条。重点对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环境保护等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内容进行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主要通过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洲微讯”和和政府宣传栏,微信群推送公开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县级部门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家坪乡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高家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乡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二) 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的事项全部纳入;二是提高平台管理水平。及时更新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